日期:2016-5-4(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任评声:镇政府“分期还债”,拿什么“抵押”?
原标题:任评声:镇政府“分期还债”,拿什么“抵押”?
63岁的陈师傅是陕西省武功县长宁镇人。2003年,他和长宁镇人民政府下属的“企业办”签订了《长宁镇主街道路硬化协议书》,由他承包对街道进行硬化。但工程完工后,合同的甲方却迟迟没有给陈师傅结清8万多元的工程款,一拖就是12年。镇上的财政所曾表态,给陈师傅每年结2000元,但陈师傅掐指一算,全结完自己就快100岁了。(11月28日,央广)
近年来,基层政府因为“吃白食”、“打白条”被民众追债的层出不穷。2013年10月,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王洛镇政府因为“吃白食”,欠了饭店老板70万被追债维权,引发了轩然大波。十个月后,奎勒河镇政府也因欠下20多万“饭钱”被讨债。层出不穷的“官赖”事件让人不禁纳闷,政府机构什么时候也能上上“诚信黑名单”?纵观这些“官赖”基层政府,大抵都走过了“赊账、赖皮、曝光、哭穷、还钱”的几步,无论如何哭诉“经费紧张”、“财政困难”,最后还是都摸摸鼻子还钱了事。但长宁镇政府显然试图在“赖皮”这条路上走出新花样、新创意、新举措。
任何一个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违背合同迟迟拖欠工程款的后果不但是另付一笔违约金,更有可能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同时,任何一个有点金融常识的人也知道,八万块钱的年利息都不止区区2000块钱,更何况不给利息,每年只给2000本金?如果今天易地而处,是陈师傅欠了镇政府8万块钱不还,恐怕镇政府绝不会欣然接受这奇葩的“无利息还贷模式”。可见,长宁镇政府打着“财政困难”的旗号强推一分钱利息没有的“分期还债”,不过是在换着法子侵害民众的合法利益,实在是可耻、可恶、可恨至极。
镇政府资金紧张可能是事实,但要解决这个已经拖欠了12年的“呆账”却不能仅仅靠“哭穷”。向上级打申请、打报告,请求资金的转移拨付是一条路;压缩办公经费,开源节流是一条路;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每月按规矩还本付息是一条路。办法如此之多,长宁镇政府却偏偏选了一条让合法利益本就受到严重侵害的民众根本无法接受的“歪门邪路”,这拖延推诿、不愿诚心解决问题的“司马昭之心”实在是路人皆知。
镇政府要求“分期还债”表面上用“公信力”来做“抵押担保”,实际上却是用“公权力”来“赖皮”。而要彻底整治某些地方政府“债多不压身”、“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老赖作风,关键还是要把“诚信黑名单”引进公共管理领域,对那些明目张胆拖欠民众款项的政府机构和负责人进行严厉追责。只有在财政资金转移拨付、干部提拔任用,年终绩效考核等多方面进行不限时追责,才能彻底杜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让他们认识到“拖、推、躲”已然无效,唯有永葆诚信,永怀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脚踏实地方是正道。
稿源:荆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