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5(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我市启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淄博新闻
晚报讯(记者赵晓雯 实习生崔婧钰 通讯员张文君 焦玉姣)为充分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调节作用,促进工伤预防,昨日记者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联合财政局、卫生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市参保企业进行费率浮动。自8月1日起,全市2269户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将执行浮动后的“新”费率。据测算,共计1547家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的企业将少缴纳493万元。
据了解,本次费率浮动的范围为2006至2008三年连续足额缴费的企业,以三年间企业的工伤保险使用率为主要依据,工伤保险使用率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企业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占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浮动的标准为浮到3%;使用率在300%以上(含300%)的,费率上浮为:二类行业上浮到1.5%;三类行业上浮到3%。
本次费率浮动是在2007年已浮动后的费率基础上再次进行浮动,从而使工伤保险费率实现了真正意义的“动态”浮动,其促进工伤预防和安全生产的“杠杆”作用将得到充分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