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江苏南通如东1糖尿病患者脚趾破皮竟截肢如皋新闻讯 江苏南通如东糖尿病患者高某,2012年发现左脚大趾头破皮,没想到一个小伤口却引发左腿截肢。几天前,江苏南通如东法院对一起由脚癫痫病的饮食趾破皮而引发的截肢医疗纠纷案进行了处理,卫生所和卫生院总计赔偿患者51633元。
糖尿病患者脚趾易发皮肤水疱、溃疡、坏疽等。如东县大豫镇高某患有糖尿病已有10余年。2010年12月12日,高某,发现左脚大脚趾处有小块破皮,随即用“创可贴”保护伤处。但其后不久,高某发现脚指逐步变成紫红色,并且有红肿,破皮处还有渗液。
当月20日,高某到如东县某乡镇中心卫生院就诊。高某直接找到了熟悉的郭医生帮忙诊治。郭医生对高某进行消毒抗感染医治4天后,发现医治效果不明显,认为该乡镇刘医生诊所治疗皮肤病有些经验,因而建议高某到刘某的诊所医治。
根据介绍,高某2010年12月24日来到刘某的诊所。刘某本人当时不在诊所,刘的女儿接待了高某。刘女发现高某左脚已出现了小面积溃疡,渗水有臭味。刘女为高某进行了消毒治疗,并敷上了独家“秘方药”。高某隔天再去引起癫痫病的主要病因治疗时,刘女发现高某的脚底已经出现了黑色的坏死组织。刘某得知此事后,立即要求高某去南通的医院治疗。
当日,高某被送到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该院诊断发现,高某为Ⅱ型糖尿病、左足坏疽、高血压病。因病情严重,危及生命,2011年1月6日,该院对高某实施了左小腿中上1/3截肢术。高某为此花去医疗费11万多元,同时为安装假肢花去费用2.7万元。
2011年7月份,高某认为,乡镇卫生院为其接诊时未按法定程序制作病历、未审慎检查,而建议自己到刘某的诊所进行医治,贻误治疗的最佳时机,致使被截肢的严重后果,遂将医院和诊所告上法庭,要求双方赔偿经济损失。由于证据不足,高某前后数次撤回诉讼。
今年2月份,高某再次将医院和诊所告上了法庭。乡镇卫生院首先与高某达成了调解协议:卫生院赔偿高某经济损失1.8万元。其后,高某变更了诉讼要求,要求诊所刘某赔偿经济损失32万多元。
庭审中,刘某认为,其在接诊高某时,只是按照乡镇卫生院郭医生的医癫痫病有哪些危害嘱为高某进行了换药;在发现换药无效后,当即要求高某去市医院救治,因此不存在贻误高某看病时机的说法。其次,高某截肢的根本原因是糖尿病并发症导致的,是由于他本人思想上不够重视,同时乡镇卫生院有错误、有责任。
法院审理后,查明刘某诊所有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刘某本人有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其女儿并未获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法院认为,高某本身终年得了糖尿病,在左足趾产生破溃有渗液时,没有引起重视,延误最佳治疗时机,出现严重后果,应负有主要责任。而被告刘某让没有医师执业资格的女儿为高某做一般性皮肤病诊疗,使得高某的病变患足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存在相应的错误。法院酌定刘某承当20%的赔偿责任。在对各项损失进行审核后,法院终究判决医生刘某赔偿高某33633元。
“糖尿病”、“破皮”、“截肢”,这三个词语任意二者组合怎么都想不到会有生命联系。事实上,对糖尿病患者来讲,一旦皮肤受到感染,其造成的伤害会比一般人更大,甚而会严重到这样的截肢的程度!而在夏天,相比较来讲,皮肤有破损感染的机会更大,因此,糖尿病患者要做好护肤预防。对于得了糖尿病的人来说,千万不要对于小小的皮肤破损绝不在乎,恰恰相反,及时去医院做好有效处理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原标题:如东一名糖尿病人脚指破皮引发截肢